2025-07-05 07:29:31分类:張艾文阅读(96)
王廷相(1474~1544) 字子衡,號浚川,明儀封縣(今蘭考縣境)人。官至兵部尚書,都察院左都禦史,著名哲學家、政治家、文學家。
廷相幼年聰慧奇敏,好為文賦詩,且留心經史。《明史》稱他“博學強記,精通經術、星曆、輿圖、樂律,河圖洛書,周邵程張之書,皆有論駁。”明孝宗時,與李夢陽、何景明等人,提倡古文,反對台閣體,時稱“七子”(前“七子”)。
明弘治十七年(1504年)任兵部給事中,後遭宦官破孩被貶。正德十二年(1517年)升四川按察司提學僉事,發布《督學四川條約》,後任山東提學副使,繼續提倡文教,改變十風,改革教育和科學製度,主張“學者讀書當以經國濟世為務”。教師應“以身作則,正己安人”。治學上重視“由博反約”、“學行並舉”,強調思想感情對學習的影響及新舊知識的正確處理,注重觀點和教育方法的更新。
在哲學兩大派別鬥爭中,王廷相總結哲學爭論的經驗教訓,對唯心主義的成熟形態作了較深入的研究和中肯的批判,為以後唯物主義思想家的批判總結作了曆史準備,成為宋明和明清之際哲學史上承先啟後的理論環節。他在《慎言》、《雅述》、《性辨》、《太極辨》、《答何伯齋造化論》等哲學著作中,對哲學範疇進行了唯物主義改造,從而全麵係統地闡述了其“氣本”與“氣化”相結合的唯物主義宇宙觀,大膽批判了佛老“異端”,刺辨了程朱儒學。在認識論上,他堅持從物―感覺―思維的路線,提出見―思―行的認識公式,並詳細論證了實踐在認識過程中的地位和作用。
王廷相嫉惡如仇,敢於同權宦鬥爭,針對社會弊端大膽提出改革主張並予推行。正德四年(1509年)巡監山東時,去邪扶正,嚴懲-汙吏及地方豪強,使權貴們望而生畏。次年查抄劉瑾奸黨曹雄家產,將莊田分給無地貧民承種。正德六年(1511年)巡按山西,上疏提出打破名門權貴特權,大膽提拔“籌策絕人,膽略出眾”是下層人士擔任要職,授予重權。同時下令修城池,究-,清查冤獄,改革攢造黃冊之積弊。後巡按四川,改革銀糧收解製度,防止-汙吏從中盤剝,加重人民負擔。嘉靖七年(1528年)任兵部侍郎時,督修三邊,建議改革邊防弊政,嚴禁官府多報,冒領錢糧,並推行“義倉之法”。九年(1530年)升兵部尚書,嚴禁各閘軍索賄,嚴懲太監私占正軍名額,以收取錢財。嘉靖十二年(1533年)升都察院左都禦史,為振揚風紀,整頓台治,呈《遵憲綱考察禦史疏》,規定禦史九項職責並頒行全國,遂使台政改觀,朝野肅然,貪財奉承,結黨營私之人盡行罷免。因查明外守備魏國公徐鵬舉私占國利,沿襲弊政,不思改革,嘉靖十三年(1534年)廷相呈《請議南京外守備軍權疏》,遂解除徐鵬舉世襲兵權。十五年(1536年)針對“團營廢墜,兵製侵馳”之弊,上《修養團營事宜疏》,提出“選軍”“惜馬”“訓練”等改革措施。十八年(1539年)上《天變自陳疏》,義正詞嚴揭露嚴嵩、張瓚等人專權誤國之舉和“奔競之風”。次年,世宗為方士迷惑成仙。令太子監國,滿朝大臣皆驚愕不敢言,惟廷相冒死上諫,曉以利害,使世宗收回成命。
針對明中葉日益盛行的兼並之風,廷相提出“抑豪”、“稽籍”、“正租”的主張,駁斥腐儒複井田之議。針對農民起義,提出“寬賦稅,輕徭役”,對上層社會的奢侈之風,提倡“崇位禁奢,相互簡易”。廷相反對-,強調“慎明刑獄”,“執法秉直不阿”。軍事上提出“予儲軍餉”,“振刷兵製”,“寓兵於農”等治兵強兵措施。
嘉靖二十年(1541年)因涉郭勳案,廷相罷官歸裏,閉門著書,名《歸田稿》。他一生著述甚多,有《王氏家藏集》傳世。
王廷相(1474~1544) 字子衡,號浚川,明儀封縣(今蘭考縣境)人。官至兵部尚書,都察院左都禦史,著名哲學家、政治家、文學家。
廷相幼年聰慧奇敏,好為文賦詩,且留心經史。《明史》稱他“博學強記,精通經術、星曆、輿圖、樂律,河圖洛書,周邵程張之書,皆有論駁。”明孝宗時,與李夢陽、何景明等人,提倡古文,反對台閣體,時稱“七子”(前“七子”)。
明弘治十七年(1504年)任兵部給事中,後遭宦官破孩被貶。正德十二年(1517年)升四川按察司提學僉事,發布《督學四川條約》,後任山東提學副使,繼續提倡文教,改變十風,改革教育和科學製度,主張“學者讀書當以經國濟世為務”。教師應“以身作則,正己安人”。治學上重視“由博反約”、“學行並舉”,強調思想感情對學習的影響及新舊知識的正確處理,注重觀點和教育方法的更新。
在哲學兩大派別鬥爭中,王廷相總結哲學爭論的經驗教訓,對唯心主義的成熟形態作了較深入的研究和中肯的批判,為以後唯物主義思想家的批判總結作了曆史準備,成為宋明和明清之際哲學史上承先啟後的理論環節。他在《慎言》、《雅述》、《性辨》、《太極辨》、《答何伯齋造化論》等哲學著作中,對哲學範疇進行了唯物主義改造,從而全麵係統地闡述了其“氣本”與“氣化”相結合的唯物主義宇宙觀,大膽批判了佛老“異端”,刺辨了程朱儒學。在認識論上,他堅持從物―感覺―思維的路線,提出見―思―行的認識公式,並詳細論證了實踐在認識過程中的地位和作用。
王廷相嫉惡如仇,敢於同權宦鬥爭,針對社會弊端大膽提出改革主張並予推行。正德四年(1509年)巡監山東時,去邪扶正,嚴懲-汙吏及地方豪強,使權貴們望而生畏。次年查抄劉瑾奸黨曹雄家產,將莊田分給無地貧民承種。正德六年(1511年)巡按山西,上疏提出打破名門權貴特權,大膽提拔“籌策絕人,膽略出眾”是下層人士擔任要職,授予重權。同時下令修城池,究-,清查冤獄,改革攢造黃冊之積弊。後巡按四川,改革銀糧收解製度,防止-汙吏從中盤剝,加重人民負擔。嘉靖七年(1528年)任兵部侍郎時,督修三邊,建議改革邊防弊政,嚴禁官府多報,冒領錢糧,並推行“義倉之法”。九年(1530年)升兵部尚書,嚴禁各閘軍索賄,嚴懲太監私占正軍名額,以收取錢財。嘉靖十二年(1533年)升都察院左都禦史,為振揚風紀,整頓台治,呈《遵憲綱考察禦史疏》,規定禦史九項職責並頒行全國,遂使台政改觀,朝野肅然,貪財奉承,結黨營私之人盡行罷免。因查明外守備魏國公徐鵬舉私占國利,沿襲弊政,不思改革,嘉靖十三年(1534年)廷相呈《請議南京外守備軍權疏》,遂解除徐鵬舉世襲兵權。十五年(1536年)針對“團營廢墜,兵製侵馳”之弊,上《修養團營事宜疏》,提出“選軍”“惜馬”“訓練”等改革措施。十八年(1539年)上《天變自陳疏》,義正詞嚴揭露嚴嵩、張瓚等人專權誤國之舉和“奔競之風”。次年,世宗為方士迷惑成仙。令太子監國,滿朝大臣皆驚愕不敢言,惟廷相冒死上諫,曉以利害,使世宗收回成命。
針對明中葉日益盛行的兼並之風,廷相提出“抑豪”、“稽籍”、“正租”的主張,駁斥腐儒複井田之議。針對農民起義,提出“寬賦稅,輕徭役”,對上層社會的奢侈之風,提倡“崇位禁奢,相互簡易”。廷相反對-,強調“慎明刑獄”,“執法秉直不阿”。軍事上提出“予儲軍餉”,“振刷兵製”,“寓兵於農”等治兵強兵措施。
嘉靖二十年(1541年)因涉郭勳案,廷相罷官歸裏,閉門著書,名《歸田稿》。他一生著述甚多,有《王氏家藏集》傳世。
同年(公元1474年)出生的名人:
何孟春 (1474~1536)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區

達延汗孛兒隻斤・巴圖孟克 (1474~1517) ,蒙古族 內蒙古自治區

黃衷 廣東省佛山市南海

何瑭 (1474~1543) 河南省焦作市武陟

陳洪謨 (1474~1555)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區 + 更多公元1474年出生的名人》
同年(公元1544年)去世的名人:
王諤 (1462~1544) 明朝畫家 浙江省寧波奉化

陳淳 (1483~1544) 明朝畫家 江蘇省蘇州

楊循吉 (1456~1544) 江蘇省蘇州姑蘇區

方獻夫 (1485~1544) 明朝首輔 廣東省佛山市南海

李廷相 (1485~1544) 河南省濮陽市範縣

戚景通 (1473~1544) 山東省煙台蓬萊 + 更多公元1544年去世的名人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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